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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的主要措施(灭火器的管理措施)

2022-05-07 15:36:584.52万

灭火的主要措施(灭火器的管理措施)

隔绝空气法:燃烧需要充足的氧气,隔绝空气是为了隔绝氧气,燃烧即停止。用扑火工具直接扑压灭火,使可燃物与空气形成短暂隔绝状态而窒息。

冷却灭火:可燃物的温度低于燃点,火即可熄灭,火灾就可消除。冷却法是采用降温的方法使火灾停止燃烧。

隔离灭火:把可燃物与引火源或氧气隔离开来,燃烧反应就会自动中止。火灾中,关闭有关阀门,切断流向着火区的可燃气体和液体的通道。

化学抑制灭火:使用灭火剂与链式反应的中间体自由基反应,从而使燃烧的链式反应中断使燃烧不能持续进行。

灭火基本方法有哪几种

1、隔离法:将着火的地方或物体与其周围的可燃物隔离或移开,燃烧就会因为缺少可燃物而停止。

实际运用时,如将靠近火源的可燃、易燃、助燃的物品搬走,把着火的物件移到安全的地方;关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管道阀门,中止和减少可燃物质进入燃烧区域;拆除与燃烧着火物毗邻的易燃建筑物等。

2、窒息法:阴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用不燃烧的物质冲淡空气,使燃烧物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

实际运用时,如用石棉毯、湿麻袋、湿棉被、湿毛巾被、黄沙、泡沫等不燃或难燃物质覆盖在燃烧物上;用水蒸气或二氧化碳等惰性气体灌注容器设备;封闭起火的建筑和设备门窗、孔洞等则灭火效果更佳。

3、冷却法:将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燃烧物上,以降低燃烧物的温度。当燃烧物的温度到该物的燃点以下时,燃烧就停止了。

或者将灭火剂喷洒在火源附近的可燃上,使其温度降低,防止辐射热影响而起火。冷却法是灭火的主要方法,主要用水和二氧化碳来冷却降温。

4、抑制法:这种方法是用含氟、溴的化学灭火剂(1211)喷向火焰,让灭剂参与到燃烧反应中去,使游离基链锁(俗称("燃烧链")反应中断,达到灭火的目的。

扩展资料

生活中,随时都有可能遭遇火灾,一旦遇到火灾,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学校、商场,要做的只有三件事:

1、及时报警

发现火情后,要及时发出警报,通知他人。这样既可以唤起别人的警惕,及时采取措施,还可以寻求他人的帮助,有利于尽快将火扑灭。通知他人时,可以大声呼喊"着火啦",如果因紧张喊不出声音,可以敲打壶、碗、盆等可发出响声的东西,以引起别人的注意。

在通知他人的同时,还应及时报警。因为火势的发展往往是难以预料的,不同的火源应采取不同的扑救方法。如果扑救方法不当有可能酿成无法控制的火灾。所以,发现火灾,要及时报警。

2、尽力灭火

火灾初期阶段,火势尚小,如果能够正确及时地采取扑救措施,将火消灭在萌芽状态,就可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们这里所说的灭火是指初期灭火。

所谓初期灭火指火只在地面等横向蔓延期间,或者在火蔓延到窗帘、隔扇等纵向表面之前即进行灭火。火焰一旦蔓延到纵向表面,就会很快到达顶棚,那时就需要消防队扑救了。

灭火时要充分利用配备的灭火器具或就地取材灵活运用身边的东西,如:用坐垫、褥垫、浸湿的扫帚等拍打火,用毛毯盖火,把窗帘撕下、用脚踩灭火等等。

3、尽快逃生

如果火已经开始扩大蔓延,那就必须立即沿着疏散标志尽快疏散逃生,火灾留给专业消防队员扑救。疏散时,如果能来的及就把正在燃烧的房间窗户和门关闭,防止火焰和烟气向其他房间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灭火的主要措施

1.冷却灭火:对一般可燃物来说,能够持续燃烧的条件之一就是它们在火焰或热的作用下达到了各自的着火温度。因此,对一般可燃物火灾,将可燃物冷却到其燃点或闪点以下,燃烧反应就会中止。水的灭火机理主要是冷却作用。

2.窒息灭火:各种可燃物的燃烧都必须在其最低氧气浓度以上进行,否则燃烧不能持续进行。因此,通过降低燃烧物周围的氧气浓度可以起到灭火的作用。通常使用的二氧化碳、氮气、水蒸气等的灭火机理主要是窒息作用。

3.隔离灭火:把可燃物与引火源或氧气隔离开来,燃烧反应就会自动中止。火灾中,关闭有关阀门,切断流向着火区的可燃气体和液体的通道

4.化学抑制灭火:就是使用灭火剂与链式反应的中间体自由基反应,从而使燃烧的链式反应中断使燃烧不能持续进行。常用的干粉灭火剂、卤代烷灭火剂的主要灭火机理就是化学抑制作用。

灭火的原理:其基本原理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冷却、窒息、隔离和化学抑制,因为燃烧的必要条件:

1、有可燃物

2、有充分的氧

3、达到可燃物质的着火点 三个必要条件缺一不可

在风险管理方法中安装灭火器方式属于?

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主要可分为三种:1避免,2预防,3抑制灭火器不能避免和预防火灾发生,故应属于3.抑制

建筑物灭火器日常安全管理措施

为确保建筑灭火器的合理配置与使用,及时有效地扑灭初起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应及时解决以下问题:1.建筑设计单位在进行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消防设计时,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将灭火器的配置类型、规格、数量以及位置纳入设计内容,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设计内容配置灭火器。其他单位在购买灭火器时,应申请消防监督机构根据本单位使用场所的性质,确定灭火器的配置类型及数量。2.使用单位必须组织员工尤其是岗位责任人接受灭火器维护管理和使用操作的培训教育,适时组织灭火演练,确保每个员工都会正确维护和使用灭火器,单位还应当保存培训和演练情况的记录。3.使用单位必须加强对灭火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维护管理档案,明确维护管理责任人,并且对维护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单位应当至少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根据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规定,灭火器不论已经使用还是未经使用,手提式和推车式1211、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距出厂日期满5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手提式清水灭火器距出厂日期满3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手提式酸碱灭火器距出厂日期满2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凡手提式化学泡沫、酸碱灭火器距出厂日期满5年的,手提式清水灭火器距出厂日期满6年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距出厂日期满8年的,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必要场所配置的手提式和推车式1211灭火器、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距出厂日期满10年的,手提式和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满12年的,均应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4.公安消防机构要督促设计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加强对单位落实灭火器配置和维护管理职责的监督检查,切实增强单位扑救初起火灾的自防自救能力。要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纳入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的内容,并作为受理的前提条件之一,对缺少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内容的工程项目,应当告知建设单位予以补充,重新申报。要将单位落实灭火器配置和维护管理情况纳入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重点对灭火器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哈龙灭火器替代、完好有效情况、单位落实防火检查、培训和演练情况以及员工掌握灭火器操作技能等情况进行抽查,并对灭火器生产、经销、维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灭火器生产、经销、维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导使用单位正确合理地选用、配置适合本场所的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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